繁體中文 黄南站群: 尖扎同仁泽库河南 领导信箱 今天是:

首页黄南概况领导之窗工作动态办事大厅投资黄南热贡文化黄南旅游专题专栏

您的位置:首页-->面向社会服务信息-->面向个人-->纳税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国·黄南:http://www.huangnan.gov.cn    来源:税务总局网站    创建时间:2006年1月9日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例如:王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万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0-40000×20%=32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2000×20%+(32000-20000)×20%×50%=6400+1200=7600元。
 
相关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2-4
· 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改为162006-1-9
· 出租车司机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2006-1-9
· 律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如何缴纳个2006-1-9
· 个体工商户纳税的方式有哪些?2006-1-9
· 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应当2006-1-9
 
 
 
 
Copyright @2007 www.huangnan.gov.cn
版权所有: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73-8722147
mailto:hnz@qh.gov.cn
青ICP备05001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