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黄南站群:
尖扎
|
同仁
|
泽库
|
河南
领导信箱
今天是:
首页
|
黄南概况
|
领导之窗
|
工作动态
|
办事大厅
|
投资黄南
|
热贡文化
|
黄南旅游
|
专题专栏
您的位置:
首页
-->
面向社会服务信息
-->
面向个人
-->
纳税
哪些情况下个人使用车船,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中国·黄南:http://www.huangnan.gov.cn 来源:税务总局网站 创建时间:2006年1月9日
【字体:
大
中
小
】
(1)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可以免纳车船使用税。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可以享受减半纳税的优惠,计税依据为拖拉机挂车的净吨位,适用税额为机动载货汽车适用税额的50%;
(2)为便利残疾人行动、专为残疾人使用而特制的车辆,免纳车船使用税;
(3)个人自有自用的自行车和其他非营业用的非机动车船,是否缴纳车船使用税,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相关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007-2-4
·
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改为16
2006-1-9
·
出租车司机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1-9
·
律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如何缴纳个
2006-1-9
·
个体工商户纳税的方式有哪些?
2006-1-9
·
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收入,应当
2006-1-9
Copyright @2007
www.huangnan.gov.cn
版权所有: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73-8722147
mailto:hnz@qh.gov.cn
青ICP备05001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