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黄南站群:
尖扎
|
同仁
|
泽库
|
河南
领导信箱
今天是:
首页
|
黄南概况
|
领导之窗
|
工作动态
|
办事大厅
|
投资黄南
|
热贡文化
|
黄南旅游
|
专题专栏
您的位置:
首页
-->
面向社会服务信息
-->
面向个人
-->
社会保障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象有什么权益?
中国·黄南:http://www.huangnan.gov.cn 来源:劳动保障部网站 创建时间:2006年1月9日
【字体:
大
中
小
】
????保险对象的权益有:
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者,支付养老金直至身亡为止。
3.保险对象从本地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4.投保人招工、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相关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7-2-9
·
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6-1-9
·
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条件
2006-1-9
·
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2006-1-9
·
什么是金保工程?
2006-1-9
·
我国为什么要统一建设金保工程?
2006-1-9
Copyright @2007
www.huangnan.gov.cn
版权所有: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73-8722147
mailto:hnz@qh.gov.cn
青ICP备05001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