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黄南站群: 尖扎同仁泽库河南 领导信箱 今天是:

首页黄南概况领导之窗工作动态办事大厅投资黄南热贡文化黄南旅游专题专栏

您的位置:首页-->面向社会服务信息-->面向个人-->兵役
 
 
民兵有哪些分类?
中国·黄南:http://www.huangnan.gov.cn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创建时间:2006年1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二十八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根据需要,吸收女性公民参加基干民兵。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相关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2007-2-4
·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2007-2-4
· 征兵工作条例〔修订〕2007-2-4
· 军队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有哪些项目?2006-1-9
· 抚恤补助对象包括哪些人?2006-1-9
· 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条件有哪些?2006-1-9
 
 
 
 
Copyright @2007 www.huangnan.gov.cn
版权所有: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73-8722147
mailto:hnz@qh.gov.cn
青ICP备050011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