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新加坡7月22日电 (记者张永兴、郑晓奕)为期一天的东盟与中日韩外长会议及东亚峰会外长非正式磋商22日在新加坡举行,与会者就近期地区及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对东亚一些有助于地区和平与安全的积极发展表示欢迎。
根据两会22日深夜发表的两份主席声明,与会者听取了有关柬埔寨和泰国边境争端的情况介绍,呼吁双方采取最大程度的克制并通过和平手段解决这一争端。会议讨论了持续攀升的石油与食品价格和气候变化所带来的严重挑战,呼吁加强信息分享及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对东亚峰会国家在能源保护与提高效率、能源市场融合及在交通和其他领域使用生物燃油取得实质进展表示欢迎。
主席声明说,与会者重申对旨在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的六方会谈表示支持,并欢迎将于23日在新加坡举行的六方会谈外长首次非正式会议;同时欢迎缅甸政府决定邀请联合国秘书长特别顾问甘巴里下个月访问缅甸。
主席声明说,与会者对中国和缅甸因四川汶川地震和热带风暴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表示同情,并衷心祝愿中国成功举办北京2008年奥运会。
主席声明说,与会者注意到东盟与“10+3”的合作不断加强,今后将注重在诸如灾害管理、食品及能源安全、金融、信息技术、卫生及青年等领域的更多合作。
会议还设立了启动资金为300万美元的东盟加三合作基金,其中中日韩三国将各自贡献90万美元,东盟贡献30万美元。这将为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及《工作计划》的实施提供必需的资源。
中国外长杨洁篪在出席东盟与中日韩外长会议时表示,中国的发展与亚洲的发展、东亚的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作为东亚的一员,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东盟十国与中日韩三国(10+3)合作。此外,杨洁篪还在出席东亚峰会外长非正式磋商时,就能源安全、气候变化等问题阐述了中国政府的政策主张。
新华社新加坡7月22日电 (记者张永兴、郑晓奕)外交部长杨洁篪22日表示,中国的发展与亚洲的发展、东亚的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作为东亚的一员,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东盟十国与中日韩三国(10+3)合作。
杨洁篪是当天在新加坡出席东盟与中日韩外长会议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说,在“10+3”国家的共同努力下,“10+3”各个领域合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迈开了新步伐,在政治安全、经济贸易、社会文化及环境与气候领域取得了新进展。“10+3”合作进一步密切了东亚国家的相互联系,增强了区域合作意识和互利共赢的理念,给各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促进了地区和平、发展、合作和繁荣。
杨洁篪表示,今年以来,亚洲地区和国际形势发生了新的变化,这对东亚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东盟与中日韩应同心协力,积极应对,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杨洁篪提出五点建议:第一,同心同德,精诚协作,增加投入,将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及其《工作计划》确定的任务落实好,将互利合作的意愿转化为共同发展的成果。第二,加强“10+3”财金合作,推进“清迈倡议”多边化、外汇储备库和亚洲债券市场的建设。第三,促进本地区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在“10+3”框架内加强对东亚自贸区的研究,并适时提升层次。第四,将加强“10+3”农业合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地应对全球粮食危机。为此,中方将同各国密切合作,提供支持,包括分享农业发展经验,拓展农业技术合作,加强人员培训项目等。第五,加强“10+3”合作的组织和资金保障。中方愿为“10+3合作基金”的有效运作提供支持,希望通过“基金”落实好各领域项目。
杨洁篪说,中方将一如既往,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加强区域合作。中方将在“10+3”框架内,与东盟和日本、韩国增进相互理解和相互信赖,扩大各领域的互利合作,推动“10+3”合作不断登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杨洁篪感谢东盟各国和日本、韩国政府和人民对北京奥运会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中国政府和人民将同国际社会一道努力,把北京奥运会办好,为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促进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做出贡献。
新华社新加坡7月22日电 (记者张永兴、郑晓奕)外交部长杨洁篪22日在新加坡出席了东亚峰会外长非正式磋商,并就能源安全、气候变化等问题阐述了中国政府的政策主张。
杨洁篪说,为保障全球能源安全,应该树立和实践新能源安全观。要开展能源开发领域的协商和合作,加强能源出口国和消费国的对话和沟通,强化能源政策磋商和协调,维护合理的国际能源价格。要加强先进能源技术的研发推广,提高能源节约能力、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推动洁净能源、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合作。要维护能源生产国局势稳定。要保持国际能源市场正常持续,抑制市场过度投机,确保国际能源通道安全和畅通。
杨洁篪说,中方重视东亚合作框架内的能源安全合作,认为东亚峰会宜侧重进行能源政策对话,应将推广先进技术、资金支持作为努力方向。
关于气候变化问题,杨洁篪强调,应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要求,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推动落实“巴厘路线图”谈判。发达国家应继续率先减排,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切实体现对减缓、适应、技术、资金四方面的同等重视。发展中国家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内,采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要坚持把《公约》及其《议定书》作为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和合作的主渠道、其他倡议和机制作为有益补充的安排。中方愿与东亚各国就气候变化问题加强对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