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教育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订全州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州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四、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五、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所需要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六、争取各级领导重视和社会支持,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增加教育投入。
七、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州教师的管理,包括教师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晋升、聘任、奖惩,教职工的招聘、定级工作。
八、指导全州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