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2007年黄南州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人数及职位
2007年度,公开考录公务员30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本州生源,具有本州籍常住户口(我州生源,但受各种因素限制,毕业后户口尚未转回我州,考生提供确系我州生源的有效证明,视同为具有我州常住户口。),毕业后未在州内外就业的历届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务所需的健康条件;
4、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需回避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考职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2、报名时间:2007年7月14日至7月16日;
3、报名地点:州人才交流中心;
4、报考人员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按省人事考试中心规定的标准缴纳考试报名费;
5、用人单位在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后,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供;
2、笔试时间:2007年8月4日至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分为《申论》(占笔试总成绩的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总成绩的20%)。
4、照顾条件: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者,在笔试总成绩中照顾5分,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只可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条件。
(1)少数民族考生;
(2)退役军人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计划志愿者;
(3)经省人事厅审批在农村牧区、城镇社区服务2年以上的“三支一扶”、“进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5、笔试结束后,由省人事厅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占50%。
五、面试
1、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组织实施;
2、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人事厅确定,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
六、体检
1、体检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组织实施。
2、体检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3、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考生自行取得的体检结果无效。
七、考核
1、考核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中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的,除取消该考生录用资格外,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考核中发现有作弊、伪造学历及其他违规情况,有碍公平、公正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给予两年内不得参加州内组织的各类公开考录、考聘的处罚。
4、经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录用
拟录用人选,经州面向大中专毕业生公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组织拟录用人员填写《青海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按规定程序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批,经批准,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负责向用人单位派遣。录用后的有关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
为确保考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州纪律检查委员会、州监察局派出监督员对此次考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考录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将通过张贴公告的形式及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届的监督。
州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973—8722273
州人事局联系电话:0973—8729431
中共黄南州委组织部 黄南州人事局
二00六年七月三日
附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