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州检察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了青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州委有关学习、宣传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安排意见。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苟军德同志就全州检察机关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作了重要讲话。
苟军德检察长在讲话中要求全州检察机关:第一,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重要性,增强学习贯彻大会精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在全州检察机关兴起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把全体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上来,推动全州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健康有序发展。第二,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党代会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找准会议精神和黄南实际、检察工作实际的结合点,不断深化对州情的认识,理清发展思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五项举措,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着力点,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为全州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组织和人才保证。第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全力抓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州检察机关党组织要自觉运用党代会精神指导和推动检察工作,研究工作措施,明确奋斗目标,把会议精神本地化、具体化、责任化,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第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学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各院要迅速把党代会精神传达到全体干警当中,使党代会精神深入人心,化为行动。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切实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第五,要以学习贯彻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契机,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逐条对照,逐项落实,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