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我省黄南藏族自治州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都可以得到政府救助。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青海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城乡贫困家庭大学生上大学难的问题,使每一名贫困家庭的大学生都能圆满完成学业,黄南州政府研究出台了《黄南州救助贫困大学生实施办法》。这个实施办法规定:州县财政每年列入救助资金51.5万元,对经省考试管理中心确定考入省内外公办大专院校的黄南籍城乡贫困学生给予救助,其救助标准为:因家庭困难而无力支付首期学费的本科生每人一次性给予3500元救助金,专科生一次性给予2500元救助金。救助的重点对象是孤儿贫困生、残疾贫困生和残疾人家庭的贫困生、特困户家庭的贫困生、城乡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生、家庭发生意外和特重大变故导致临时困难而无力支付首期学费的贫困生。贫困大学生救助资金由州、县财政部门列入预算,按期划拨到民政部门设立的专用账户中,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和发放。《黄南州救助贫困大学生实施办法》的出台,对于缓解城乡困难家庭子女就学难,特别是上大学难的问题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