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初,我局接到国家文化部和省文化厅关于文化部非物质遗产保护专家组专程来我州实地考察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国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且较为集中的区域要实施整体性保护,设立若干个国家级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我州的热贡地区因其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观念形态等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在价值观、民间信仰以及诸多具体文化表现形式方面具有突出特点,符合文化多样性、形态完整性、资源集中性要求,被文化部确定为首批十个国家重点文化生态保护区备选地区之一。这一项目的实施将对我州同仁县隆务河流域及相关黄河流域,物质与非物质遗产的保护,自然生态保护,人文生态保护,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是我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千载难逢的机遇。因此,接到通知后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拟定了“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初步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并从五个方面对热贡地区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及其文化生态价值、保护原则与基本思路、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划,拿出了一个可操作的基本思路。
12月21至22日,国家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组一行抵达黄南,开始对我州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先后考察了郭麻日、年都乎、隆务寺、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吴屯村、吴屯上下寺、热贡艺术馆,观摩了热贡艺术品制作工艺流程,走访了热贡艺人之家,听取了黄南州政府有关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情况的汇报,并在西宁举行了“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论证会”。
论证会上,文化部专家组成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科研处处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马盛德,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申报与项目管理处博士李宏锋、储双月、高苹,省内专家、政府参事谢佐,省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马成俊、艺术系主任吕霞、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曹娅丽等,对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的保护范围、指导思想、保护内容、方针政策以及实施项目和保障机制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根据专家及省文化厅领导的具体要求,我们对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中提出的相关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内容、保护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科学论证,并在规划中重点突出反映出来。对保护时间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及时向国家文化部提供了热贡文化最具代表性的民族民间文化形态图片千余张。并根据专家的要求,将“六月会”“热贡藏戏”等名称进行了统一定名和规范,按照文化部要求及时委托青海省第二测绘局制作了《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区域图》、《 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文物分布图》、《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分布图》、《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古文化遗存分布图》、《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地理区位图 》等十幅标准地图,及时分批上报国家文化部专家组和省文化厅。现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项目正在待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