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6日,州政府召开《南旗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州级审查会。州政府州长多杰才让、副州长陈渠元、秘书长杜会锋,州发改委、州农牧局、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扶贫办、州交通局、州卫生局、州文体广电局、州科技局、州旅游局、州水务局、州环保局、州社会劳动保障局、州建设局、州人行、州农行,河南县政府、河南县畜牧局、优干宁镇政府、南旗村牧委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州委副书记张文魁同志及州委办公室、州委组织部、州委政研室领导莅临指导。会议由陈渠元副州长主持。现将会议决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南旗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组组长、州农牧局局长李加才让关于南旗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介绍。
会议认为《南旗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遵循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全面发展、注重实效、稳步推进、政府扶持、牧民自愿的原则,按照中央提出的二十字方针,从南旗村的实际出发,采取“政府引导、牧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建设机制,突出“产业经济、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生态保护、民主文明”五大重点,集中力量解决牧民生产,生活中最急需、最关切、最实际的问题,是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
会议要求,由州农牧局负责根据与会人员所提建议意见对《规划》再行修改。在修改过程中,要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即建设规模与发展趋向的关系;规划投资与投资主体的关系;农牧民增收与发展集体经济的关系;建设布局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政府引导与村民参与的关系;树立典型与经验推广的关系。
会议决定:1、由州农牧局将修改后的《规划》分发到规划所涉及的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涉及的建设项目,分别报省相关厅局,积极争取建设项目和资金,力争2007年组织实施。2、州建设局要根据《规划》要求尽快设计出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具有民族特色的定居房设计图。
附:参加会议人员
多杰才让 州委副
张文魁 州委副书记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
陈渠元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杜会锋 州政府秘书长
谢占国 州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加才让 州农牧局局长
万 玛 州民政局局长
马明生 州文体广电局局长
卓 玛 州科技局局长
王继英 州水务局局长
拉 多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卫方 州农牧局副局长
周有峰 州农牧局副局长
白 萍 州旅游局副局长
万马乃 州扶贫办公室副主任
祁济德 州农业银行副行长
韩喜宏 州人民银行纪委书记
华多加 河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成平 州交通局副局长
卓尕加 州卫生局副局长
赵新源 州林业环保局副调研员
刘金忠 州财政局副调研员
司吉昇 州委组织部科长
翟捍卫 州委政研室干部
胡伟东 州发改委科长
才 旦 州农牧局畜牧科干部
庄建青 州建设局科长
李 格 河南县畜牧局局长
公保杰 优干宁镇镇长
阿什加 南旗村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