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7日,根据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和要求,州政府副州长谢热布主持召开州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整治隆务地区交通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州委政法委副书记毛吉寿、州政府办公室助理调研员薛吉明、州公安局副局长周多,州交通局、州工商局、州交警支队、州运管处有关负责同志,同仁县委副书记夏吾本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龙、县政府副县长蔡有年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各有关部门对同仁县隆务地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整治意见。会议认为,近年来,同仁县在州直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曾多次就治理隆务地区存在的问题做了大量工作,但隆务地区交通秩序混乱,脏,乱,差,商业店铺占道经营,市容市貌不整洁等突出问题并未得到彻底有效根治。要彻底根治这些突出问题,必须从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建立专门的联防机构,形成统一指挥、协调一致、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依法行政的执法体系,单靠一两次的专项整治活动极易造成活动开展时有成效、活动过后则又出现反弹的局面,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鉴于上述原因,会议决定:
一、同仁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隆务地区脏、乱、差的治理工作,尤其是对交通秩序混乱及商业店铺占道经营等重点突出问题,要下决心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予以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具体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整治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二、由同仁县政府负责于2006年3月1日前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治理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方案要抄报州委政法委、州政府督查室。
三、同仁县委、县政府务于近日尽快专题研究隆务地区脏乱差问题的治理工作,认真领会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从建立长效机制着眼,决不能搞形式、走过场,下决心改变隆务地区市容市貌差的现状,严防反弹。
四、要切实加大对市民及广大农牧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镇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新闻宣传媒体全方位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广大居民和周边农牧民的法治意识,打好治理基础,改善执法环境。
五、州县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决不准互相推诿、扯皮,要按各自的职责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具体负责人员,依法严格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对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的,请同仁县政府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有关办法和措施,经州县有关机构审查通过后实行。
六、同仁县委、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对因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力而影响到整治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七、此项工作的日常协调工作由毛吉寿同志负责,州政府督查室要跟踪督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州委、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