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8日,州政府副州长、州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李青林主持召开州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会议通报了2005年我州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四条通乡油路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的核查情况,研究决定了有关事项。会议原则同意州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关于通乡油路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情况核查报告》中设计变更的39个项目,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现将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要求县交通主管部门务必对设计变更已完成的项目进行核实,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价款。马当、马措、隆加、向黄4条通乡油路还有许多路段易发生病害,必须增做防护工程,由县主管局尽快与设计单位联系,及时拿出变更方案,在路面工程铺筑前完成所有增做工程。增做费用从工程预留费中支付,设计变更和费用支付情况报州交通局备案。
二、马当公路B标沿线3处陆续塌方及沿线路面材料严重短缺和料场运距增长的问题,在计量支付中应给予合理考虑。
三、马当公路A标和B标个别路段因土质变更,施工难度增大,应酌情增加费用。
四、设计变更工程单价原则上按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计取,特殊情况下可参照《青海省地方道路大中修工程概算定额》执行。
五、要求尖扎县组织人员对马措、马当公路部分路段设计进一步核查,坚决不留隐患。
六、设计变更增做工程和费用支付由县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七、通乡油路工程预留款必须全部用到工程建设中,任何单位不得结转、挪用。公路建设中的征迁费用,根据州政府有关规定由各县负责。
八、州交通局及项目区县政府要抓紧落实设计变更有关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特别是同仁县要加大对隆加公路的施工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四条通乡油路8月底全面完工。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的县,特别是对影响到今后全州项目争取工作的,要坚决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九、州、县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大项目资金的监察审计工作力度,保证专款专用。交通部门要加大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参加会议人员:
李青林 州政府副州长
李积禄 州交通局局长
更藏加 州审计局局长
张曼霞 州监察局副局长
张仕清 州计委副主任
张文生 尖扎县政府副县长
关却加 同仁县政府副县长
列席会议人员:
李景善 省公路设计室工程师
戴植礼 省宏景监理公司经理
李觐祖 州交通局建管科科长
苟学银 尖扎县建设交通局副局长
郝雪莲 尖扎县通乡油路业主代表
多杰南加 同仁县交通局副局长
王生英 同仁县通乡油路业主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