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阅〔2003〕6号
(二OO三年三月三日)
2003年3月3日下午,州政府副州长董璞同志主持召开州政府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座谈会,州政府法制办主任周伟平、州总工会主席徐英、州民政局副局长刘文秀同志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研究决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根据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州近年来分别开展了全州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三项工作,经过各分管部门的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三项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州政务、厂务、村务公开三项工作尚未完全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与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各界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政务公开工作,州政府自2002年6月份以来多次做了安排部署,并成立专门机构,抽调工作人员,开展了这项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是:公开形式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健全,抽象行政行为公开的多,而具体行政行为公开的较少,尤其是涉及人事调动、财务支出、工作奖罚等敏感事项和权力焦点问题公开的不全面、不规范,可以说该公开的还没有完全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开展的较早,州总工会、州民政局、州经贸委等相关部门和各县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并没有完全达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工作标准。
二、会议决定,本着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工作力求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由州政府法制办、州总工会、州民政局分别负责全州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以上三个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展,认真抓好三项公开工作,特别是政务公开工作要在去年基础上再做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厂务、村务公开也要加大力度,齐头并进往前推,力求取得实效,达到要求。州政府法制办、州总工会、州民政局必须于今年5月底前拿出内容规范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提交州委、州政府专题会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