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28日,州政府副州长张文魁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省减负执法检查组提出我州农网改造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的整改措施。州政府副秘书长谢忠兴、州计委主任郭黄南、黄化供电局王治甲及同仁供电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现将会议决定的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对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非常重视,省政府专门组派工作组对我州农牧民负担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指出了在农村电网改造中存在的七个方面的问题。对此,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电力部门要从农牧区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把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转变工作作风、关心农牧民切身利益等作为重点,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地为农牧民办好事、办实事。会议决定:
一、对农村电网改造中旧变压器回收问题。根据国务院〔1999〕02号文关于“在农村电网改造中对旧变压器要全部收回交有电力部门,由省电力部门招标处理报废,避免将旧变压器
重用”的规定,黄化供电局在回收旧变压器过程中应予逐一登记,并办理回收有关手续,对属国家投资的旧变压器无偿回收,对集体购买的旧变压器要将作价款退还给集体。
二、关于农网改造中使用农民工工资到位问题。会议要求,黄化供电局尽快组织人员对农网改造使用农民工问题进行逐村逐户调查,确保使用民工的工资及时如数兑现到农民手中。如发现克扣、挪用现象,要严肃查处。此项工作要在年底前结束。
三、关于农村电网改造材料运费问题。黄化供电局要逐村认真调查核实,如发现未付运费或强制拉运现象,必须坚决纠正,并追究有关施工单位责任。
四、关于动力电安装材料费问题。黄化供电局要进一步核查,依照有关规定,对公益性动力电安装不得收取材料费,对营业性动力电安装按实际发生的材料收取费用。对部分村社反映的打碾场动力电设点不够的问题一并给予解决。
五、关于变压器损耗问题。目前,我州电网改造已完成85%的建设任务,但因农改后省物价部门与省供电局多次协商过渡电价未果,而旧体制依然运行这一根本因素,造成改造地区仍按原来旧办法收取电费,抄表到台则未到户,致使变损依然很大且由村民承担;同时管理体制还未理顺,仍由村集体指定人员代收,随意性和加大收费的现象较为突出。会议建议省供电局应对此问题引起高度重视,积极与省物价部门协商,尽快实施过渡电价。同时,加快新的管理体制的理顺和运行,保证农民得实惠。会议要求州计委、黄化供电局积极主动地做好汇报协调工作,且必须保证在2002年12月20日前完成。
六、关于收取电表管理费问题。主要原因是由于旧的管理体制问题,村里收取电费主要靠村里指定的代收员,而代收员为了获取报酬却又在电表上加收了每表1元的管理费。为此,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是新体制的尽快到位。
七、电力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树新风,促行风,严格按规划和标准施工,保质保量地完成农网、城网改造任务。
对以上各项问题的整改及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由黄化供电局于11月5日前专题报省减负办公室和州政府。州政府将组成工作组在11月初进行专项督查。鉴于诸如电价和体制问题需省电力局协调解决,故将此纪要传报省电力局。
参加会议人员名单:
张文魁 州政府副州长
谢忠兴 州政府副秘书长
郭黄南 州计委主任
李文琴 州经管站站长
王治甲 黄化供电局副局长
钟 强 黄化供电局农改办科长
张建峰 同仁供电公司书记
李培全 同仁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