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农牧厅等13个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印发<青海省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倡导开展“青海省消防志愿者行动”。为加强对“青海省消防志愿者行动”的组织指导,13个部门共同成立了“青海省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邀请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共青团省委、省公安厅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领导担任成员。
“青海消防志愿者行动”是一项通过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注册、自愿、有组织服务为主要形式,吸纳所有热爱消防公益事业的社会成员参加消防知识、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发挥消防志愿服务的专业优势,深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学校、村寨、牧区、寺院等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消防安全救助和发现、整改火灾隐患为辅的系列公益行动。“青海省消防志愿者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消防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社会成员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这项“行动”的推行,对于完善我省社会消防志愿服务体系、夯实消防工作的群众基础、传播公共消防安全理念、创新社会消防工作机制、增强社会应急能力、降低灾害事故的发生、普及自防自救消防知识等具有重要意义。(作者: 袁立军 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