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
《尖扎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尖扎县2008年度第一批建设用地的请示》经州人民政府及州国土资源部门审查,该项目符合尖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所报材料基本齐全,程序规范,且全额交纳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补平衡,以用地单位交纳耕地开垦费的形式得到保障。据此,同意将尖扎县2.7049公顷土地(均为集体耕地,其中征用集体耕地0.796公顷)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并作为尖扎县2008年度第一批建设用地。
现将相关材料随文报上,妥否,请审示。
附:尖扎县2008年度第一批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相关资料。
二○○八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土地 转用 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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