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
现将我州2007年度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及开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减轻农牧民负担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州把做好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作为坚持党在农牧区的基本政策,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牧民增收,维护农牧区稳定的大事,认真贯彻落实减轻农牧民负担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相关措施,开展执法检查,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深入开展。
(一)健全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的领导,我州及时调整成立了由州政府州长任组长,主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州农牧局、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教育局、审计局、民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轻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并在州农牧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主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州农经站负责,做到了机构和人员落实。同时,各县、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减轻农牧民负担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一把手”担任组长,建立了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抓全面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抓具体工作负直接责任、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促进了减轻农牧民负担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面向基层群众,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各级政府结合千名干部下基层宣传中央1号文件精神活动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活动,面向涉农收费单位及农牧区广大干部群众,采取举办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实地宣讲等形式,重点宣传了支农惠农政策、农牧民建房、涉农收费“公示制”、农牧区义务教育“一费制”、“两免一补”、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务公开、减轻农牧民负担责任制、涉及农牧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政策措施,使党和政府关于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的政策精神深入人心,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减负意识。
(三)加强执法检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了确保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的全面落实,年内州减负办先后抽调熟悉农牧区工作的人员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两次执法检查。采取直接进村入户明察暗访的形式,通过与农牧民和干部交谈、核查帐据和文件等,重点检查了乡村和有关涉农收费单位的财务帐目、会计凭证等, 发现问题,严肃指出,及时纠正和解决。各种已取消的直接面向农牧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没有出现反弹,收费标准逐步核减,收费行为相对规范,逐步趋向合法性和合理性,“三乱”现象得到了有效遏止。同时,组织各涉农收费单位开展了内部自查和互查,进一步规范了涉农收费行为。
二、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落实情况
(一)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一是涉农收费“公示制”落实方面,全州258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涉农收费“公示制”,其中98个村通过公示碑或公示栏进行公示,160个村以召开村民大会、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公示。二是农牧区义务教育“一费制”政策落实方面,全州从2005年起严格实行新“一费制”收费标准,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部免除,不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三是“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方面,今年继续加大了实施力度,全州4.15万名学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共落实补助金额1294万元。四是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落实方面,全州大多数农牧区中小学、基层单位和行政村征订报刊主要从教育办公经费、党费和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中解决,村级报刊订阅无限额规定,也不存在强行摊派报刊任务的现象。五是农牧民建房方面,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逐级上报审批后方可修建,审批后的耕地占用费和管理费由财政部门和土管部门分别按规定收取。六是农牧民办理户籍、身份证和婚姻登记方面,均严格按政策标准收费,不存在多收费的问题。七是计划生育方面,办证工本费按规定标准收取,独生子女每户奖励3000元,放弃三胎每户奖励1000元。对独生子女户和60岁以上的双女户,同仁县一次性补助600元,尖扎县每月发放50元,超生子女费各地均按人均纯收入的3-5倍收取,不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八是农用机械政策的执行方面,农用机械驾照费、审验费、办理行驶证及报户费均按有关规定收取。九是农牧业生产性水电费等收费政策执行方面,我州执行农业生产灌溉水费每亩最低按10斤粮食标准收取,人畜饮水、生活用水按规定标准收取,照明用电实行同网同价。十是农牧民进城务工乱收费和搭车收费治理方面,农牧民进城务工办理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均按规定标准收取,不存在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的问题
(二)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涉及的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促进了农牧区经济的健康运行。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足额拨付使用,全州村级转移支付资金1258万元,无违规、挪用现象;农牧区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80604人,参合率达9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农牧民16100人、金额达80万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农牧民占农牧民总数的9%;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农牧业的“两减免、三补贴”政策,共落实粮食风险基金198.6万元,对种粮农民按每亩6.42元的标准实行直接补贴,同时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生产资料每亩按7.58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两项合计每亩补贴14元。同时,今年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力度和投资力度,积极实施了乡村道路、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所增强,进一步改善了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给农牧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坚持和完善减轻农牧民负担长效机制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州减负办今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州减负工作开展了两次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了纠正。同时,对各乡镇监督卡的填写发放、“四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及中小学收费、农牧区报刊征订等环节加强监管,有效地遏制了“三乱”及违规违纪收费问题的发生。州、县减负办还在全州设立了农牧民负担监测点10个,聘请在群众中有威信、责任性强、办事公道的群众代表为监测员,及时反映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心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效地控制了农牧民负担反弹。州减负办、纠风办、物价局分别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四)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情况。各级政府把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执行情况作为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检查考核的“一票否决”项目,有效加大监管力度。同时,要求对“一事一议”管理不规范、不到位,造成农牧民负担增加,以及违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年内各级减负办对“一事一议”(村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养护、植树造林、人畜饮水设施维护及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他集体生产生活公益事业项目)筹资筹劳的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总的来看,各乡镇村级筹资筹劳和以资代劳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不存在乱议或乱筹现象。
(五)村级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和村级债务化解情况。2007年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农牧厅转发农业部《财务管理混乱村清理整顿工作方案》(青农经[2007]23号)的通知要求,下半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工作,对34个乡(镇)、258个村的村级集体资产与财务情况进行了为期半年的清理整顿。
(六)村务公开情况。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工作,促进了村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州各村级组织都结合本村工作实际,及时召开村支部、村委会联席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年度村务公开计划。并结合工作重点和工作进度,通过公示栏、宣传栏等及时公开村级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农牧民负担任务落实情况及五保户供养资金、干部报酬、灾减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治理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乱收费情况。我州积极引导农牧民发展多种形式的农牧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坚持“自愿、民主”的原则,尊重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意愿,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尊重会员的民主权利,最大限度地增加成员收入,让农牧民真正得到实惠。同时,指导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禁向会员乱摊派、乱收费,促进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八)减轻农牧民负担责任制、涉及农牧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全州减负工作由州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按照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下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建全和完善工作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并把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干部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州减负办年初专门下发文件,对全州减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各级减负办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增加农牧民负担的人和事,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年内执法检查中未发现涉及农牧民负担案(事)件和违规违纪行为。
(九)农牧民反映强烈的其它涉农收费问题的综合治理及涉及农牧民负担案件的查处情况。通过农牧区电网改造、同网同价、“一费制”和“两免一补”等政策的实施以及支农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农牧民反映强烈的农业灌溉水费电费及学校收费等突出问题已得到解决,现不存在多收和超标准收费现象,也不存在涉及农牧民负担的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州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地区农牧民隐形负担仍然存在;二是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是各级减负办的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农牧民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今后,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减负工作措施落实,具体做到六个进一步: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抓好农牧民减负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面向广大农牧民深入宣传有关减负政策知识,提高农牧民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目标责任制度管理,建立健全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农牧民减负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利益。
五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对农牧民反映强烈的涉农收费问题的综合治理,巩固减负工作成果。
六是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推广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做法,推动减负工作深入开展。
二○○八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农牧民 负担 总结 报告
抄报:省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牧厅。
共印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