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办〔2008〕67号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州酸牛乳传统食品监管工作的
通 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酸牛乳是我州农村牧区传统特色食品,深受群众喜爱。近年来,我州酸牛乳生产加工销售行业发展迅速。据统计,目前全州共有酸牛乳生产加工销售点27家,其中同仁县6家、泽库县10家、河南县9家、尖扎县2家,其生产加工也逐步从家庭小作坊形式走向市场,在农牧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场发展初具规模。但在生产经销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包装不规范,存在卫生安全隐患。我州生产加工和销售酸牛乳使用的外包装容器均为劣质塑料桶,有的还附有一层塑料薄膜,这些包装未经过任何部门检验,无质量安全标志,包装材料达不到卫生要求,而且外包装无生产日期、贮存条件、保质期等标签说明;包装材料脱落的颜料也极易混入酸牛乳内;有的家庭经营点还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是生产加工过程不规范,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由于全州酸牛乳生产加工以家庭制作经销形式为主,生产加工人员和经销户从未受过专业培训,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掌握很少,特别是在没有冷藏设备的条件下贮存酸牛奶,质量难以保证。产品中是否含有添加剂也未经过检测。

三是行业管理不规范,质量监督不到位。酸牛乳原料过滤、加工、运输、销售环节的消毒、环境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原料的购进记录等方面仍属监管薄弱环节。

为了积极扶持酸牛乳传统产品逐步走向规范化、产业化发展道路,及时消除生产加工、消费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促进酸牛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努力增加农牧民收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要依据本部门职责,积极扶持、帮助和引导传统酸牛乳产品的健康发展,逐步规范其生产加工和销售行为。

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酸牛乳生产加工和销售人员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生产加工经营主体的安全责任和自律意识。尤其是质监部门要重点就加工操作工艺和安全生产进行指导培训。

三、农牧部门负责牵头成立牦牛酸牛乳产品协会,各生产加工和销售个体户以会员形式纳入协会统一管理。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联系酸牛乳产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订制不同规格和装量的具有质量检验报告和卫生合格证的内、外包装材料,对全州酸牛乳产品统一更换包装。

四、质监部门要积极协调并尽快制定传统酸牛乳产品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利用多种手段宣传酸牛乳传统食品的安全食用知识和产品特点,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六、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酸牛乳质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签订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严厉打击制售质劣产品和添加有害、有毒添加刘的行为,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和营业执照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扶持并依托泽库县乳品生产企业,实现对酸牛乳产品的产业化生产管理,严格生产标准,规范生产加工秩序,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化发展。

请各县、各部门、各单位尽快落实本通知要求,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普查。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卫生  食品  监管  通知

抄送:州委各部门,州纪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办公室,州法院、州检察院,黄南军分区、武警黄南支队,州直及省驻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924日印发

共印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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