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办〔2008〕42号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州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州纠风工作
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政府纠风办公室《2008年全州纠风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2008年全州纠风工作安排意见
 
为深入推进2008年全州纠风工作,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08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8〕62号)精神,现就2008年全州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08年,全州纠风工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的工作方针,着力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下工夫,重点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惠农政策情况两项督查,深化涉农负担、教育收费、医疗卫生三项治理,强化四项公共资金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政风行风两项建设,确保新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黄南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由州发改委牵头,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强化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及服务价格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省、州加强价格监管政策的行为,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二)突出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由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基金征缴和对财政专户的监督,完善政策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惠及群众。
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改进服务,简化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方便群众提取和使用。
由州民政局牵头,进一步规范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物资的发放管理工作,实行资金、物资发放公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资金、物资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其扶危济困的重要作用。
州财政局、审计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救灾款物的经常性监督,确保扶贫、救灾资金、物资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加强“两项基金、两项资金”的监管,重点是确保基金(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力争用一年时间基本完成清理整改工作,使违规资金得以收回,监管行为更加规范,违规违纪问题明显减少,政策制度更加完善,从明年开始纳入常态管理。
(三)继续下大力解决涉农、教育、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由州农牧局牵头,认真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对涉农乱收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继续加强对农牧民负担的监管,完成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的清理工作;二是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强农惠农政策,纠正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三是认真解决损害农牧民权益的问题,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由州教育局牵头,狠抓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协调、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实;二是加强收费监管,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加强教育经费年度专项审计;三是规范办学行为,年内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加大清理规范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工作力度;四是大力推动公平教育,实施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逐步解决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免收借读费。
由州卫生局牵头,狠抓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二是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全面推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规范并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推进城镇社区和农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三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对医院的巡查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四)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由州监察局牵头,认真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认真落实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的节庆活动,防止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的发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五)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由各公共服务行业牵头,进一步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和规范行业行为,纠正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各行政监管部门对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要坚决纠正,并督促有关行业研究制定治本措施。
各行业协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中介组织监管部门牵头,强化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管理,督促其加强自律,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与民生关系紧密的相关部门,行业基层窗口单位要开展以“诚实守信、服务为民”为主题的行风检查,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和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交通、公安、林业、农牧等部门牵头,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严格规范上路执法权,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六)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按照《黄南州纠风办关于2008年在全州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安排意见》(黄纠办发〔2008〕5号)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有效地措施,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不断促进部门和行业务实、清廉、高效地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纠风工作领导责任。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纠风工作专项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并采取专题汇报、信息、简报等方式,加强工作交流。各级纠风办要加强同牵头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好的经验,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二)着眼长效,突出重点,各牵头部门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已连续多年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要从加强制度建设、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建立健全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对新安排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要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入手,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成效。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成风。
(三)加强监督,务求实效。各牵头部门和各级纠风办要强化对纠风工作的监管和指导,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正确评价专项治理工作现状,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督促责任单位加以整改。要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坚决查处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各牵头部门务于6月底前将专项工作安排上报州纠风办(州纪委纪检监察二室),9月30日前上报专项工作总结。
   
   
主题词监察   纠风   通知
 抄送:州委各部门,州纪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办公室,
州法院、州检察院,黄南军分区、武警黄南支队,州直
及省驻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黄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0印发
共印1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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